學院通過對學生的政治素質、曆年來的學習成績全面考核,并經過自願報名、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項目、成果、論文、競賽獲獎等及其創新質量和個人貢獻進行審核鑒定,排除抄襲、造假、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,組織相關學生在一定範圍進行公開答辯後,按綜合成績進行降序排列,最終經院務委員會通過,現決定上報學校的推免生名單如下:
第一名:蔡韻怡(170141654)
第二名:宋易男(170151669)
公示時間為9月30日-10月6日,如有異議可通過來訪、來電、來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對象的有關情況。
聯系人:吳蓓
聯系電話:64322186
對外漢語學院
2020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