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學期留學生簽證政策、注冊時間和退費規定的重要通知

發布者: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:2013-12-10浏覽次數:983

1. 關于簽證及居留許可政策變更的通知:

         自2014年1月起,所有到上海留學者,必須持學生簽證(X1-Student Visa or X2-Student Visa)兩種類型的簽證入境,其它簽證均不再受理,旅遊簽證(L Visa-Tourist Visa) 等在上海均不能轉成學生簽證或居留許可(新老生都是一樣的政策)。因此,請打算下學期繼續在ICCS學習的老生在本學期結束前(2014年1月15日之前)一定要到ICCS 204室辦理下學期學籍和簽證延長手續。

         X1學生簽證是針對學習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的來華留學人員,入境30天之内要辦理居留許可。取得居留許可證後,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内可多次自由出入境。X2學生簽證是針對學習時間在6個月以内的來華留學人員。在學習期間如果有事需要出境(中國之外的其它國家或者香港、澳門等),可以申請再入境簽證一次,但須至少提前2周到ICCS辦理申請手續。

2. 關于下學期注冊時間的通知:

        從2014年春季學期開始,我院實行嚴格的報到注冊時間,具體規定如下:

       (1)從2014年春季學期開始,所有老生必須于開學第二天報到注冊(2014年春季學期為2014年3月4日),如有特殊情況,可延遲至開學第三天報到注冊(即2014年3月5日)。有特殊情況推遲報到注冊者,須事先提出申請,否則責任自負。
注:住宿費須從開學第一天(2014年3月3日)開始支付。
       (2)從2014年春季學期開始,所有新生必須于開學第一天到校報到注冊(2014年春季學期為2014年3月3日),如因航班時間等特殊問題,可延遲至開學第二天報到注冊(即2014年3月4日)。有特殊情況推遲報到注冊者,須事先提出申請,否則取消注冊資格。

3. 關于一次性繳納一學年學費的退費規定的變更通知:

         從2014年春季學期開始,對于一次性繳納一學年學費的學生,我院實行新的退費規定,具體規定如下:

        (1)于學校規定的報到注冊日期前提出退學,填寫《退學申請表》,經批準,可退全部學費(即一學年學費)的90%;
        (2)于學校規定的報到注冊日期算起,第一星期内提出退學,填寫《退學申請表》,經批準,可退全部學費(即一學年學費)的70%;
        (3)于學校規定的報到注冊日期算起,第二星期内提出退學,填寫《退學申請表》,經批準,可退全部學費(即一學年學費)的50%;
        (4)于學校規定的報到注冊日期算起,兩個星期後,學費(包括第二學期的學費)一律不退。
         注:①注冊日期指第一次注冊的時間。②一次性繳納一學年學費的學生,預訂的房間可以保留。

4. 國教三樓單人間裝修後價格調整為110元/天。


上海師範大學對外漢語學院
2013年12月10日
 



 



 







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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